******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建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院信息集成平台、智慧化病房服务及智能弱电系统等,建设康复楼及住院部中心供氧系统等。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健康体检中心、NICU******医院信息化平台。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8 月7日至 2025年8 月14日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无需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系统附件和操作指南。
4.4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电话:******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8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利民街 3 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
财富中心13层
联系人:朱嘉伟 联系人:张艳萍、蒋浩
电 话:****** 电 话: ******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