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3-210100-12525-015-001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015(012)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3-210100-12525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松花江东街1号
联系方式:******828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18号五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包组012:培训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服务需求:以满足就业需求为出发点,以取得职业资格和提升职业技能为主线,全力培养新时代下具备一定专长、业务熟练、能力出众、德才兼备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1.根据沈阳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特点,组织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教育培训工作,以带动就业为主,保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满足退役军人多方面就业需求。2.培训对象为沈阳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教室、食堂、宿舍、专业教学设备和专业师资力量。4.投标人应针对培训对象、各包组培训范围的具体特点,组织专业团队,围绕服务对象需求,安排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组织实施完成培训课程,并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系统全面,能突出退役军人培训工作专业化的培训服务方案。培训专业(工种)应在承训机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设置。根据退役军人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大纲,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选编优质教材,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其中,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操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总培训时间的50%。5.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按全日制方式组织实施,满10人即可申请开班。授课方式可单独编班,也可以根据实际与社会其他学员混合编班。6.培训期满,承训机构应当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按规定考取国家颁发或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确保参训退役军人证书获取率达到90%以上;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参加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考试未能通过的退役军人,中标人应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相关费用由退役军人本人承担。7.中标人应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台账,做好学籍档案、考勤登记、考试考评、就业跟踪等资料收集归档工作,重要及关键资料应全程存档,保证可追溯、可查询。8.中标人需积极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建立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校企合作关系,可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也可采取先就业后培训方式,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就业。开设就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0,000.00元
合同金额:18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8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