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000-73723-001-021
二、合同名称:******检察院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000-73723
四、项目名称:******检察院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20-1
联系方式:******260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宁远镇宁远村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检察院 2025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规格型号(******办事处工作人员、厨师及采购人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除固定配送外,临时配送应安全、及时、准确。对不合格的食材无条件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材的品名及价格清单。3、采购人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配送的各类食材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供应商。4、若采购人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商提配送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产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货商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货商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5、对供货商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配送时间等,剔除评定不合格的供货商。6、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配送,配送人员须持本人证件且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食物必须用合格的白色塑料袋包装。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5,483.70元
合同金额:45,483.7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8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