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镇江市市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服务范围:为摸清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摸清资产家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 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00 号)工作部署和省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有关要求,在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服务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南以及江苏省、镇江市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清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6月30日,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的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资产清查成果及过程性数据按照机密级管理,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相关规定执行。
刘兆芳、朱烨、王颖
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16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9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62号商务A区C座1111室
联系人:刘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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