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100-05916******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1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包组编号:002******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庄林路中标(成交)金额:38.00(%)包组编号:005******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供应商名称:盘锦经济开发区兴晟汽车修配厂******街道赵家村1-16-81-3中标(成交)金额:68.00(%)包组编号:002******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包组编号:005******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包组编号:002******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服务类******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C******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现有公务用车130台(含10台摩托车),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服务要求:(1)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供应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2小时之内响应。(2)中标供应商须按车辆派修单进行维修。无车辆派修单而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3)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4)维修时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小项修理不超过6小时,大修车辆5天内完成,专项车辆维修一般故障不超过12小时。(5)服务明细: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车辆大修、各级维护保养和小修、专项维修、故障排除和维修救援、补胎、搭火、检测服务、安全检查、充电等服务。(6)更换配件要经采购单位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配件采取旧件回收,修理厂家应予配合,否则按未换件处理。(7)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等。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服务标准: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组编号:005******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服务类******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C******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现有公务用车130台(含10台摩托车)提供维修服务。本次服务为标包005,服务车辆数为20辆。服务要求:完全满足甲方的各项服务内容及要求。(1)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我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30分钟之内响应。(2)我公司按车辆派修单进行维修。无车辆派修单而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自行负责。(3)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我公司负责免费更换。(4)维修时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公司能够保证工期,小项修理不超过6小时,大修车辆5天内完成,专项车辆维修一般故障不超过12小时。(5)服务明细: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车辆大修、各级维护保养和小修、专项维修、故障排除和维修救援、补胎、搭火、检测服务、安全检查、充电等服务。(6)更换配件要经采购单位认定和批准后进行,配件采取旧件回收,我公司给予配合,否则同意按未换件处理。(7)汽车配件、配件材料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使用“三无”产品,不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等。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服务标准: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更正日期:2024年9月20日 10时25分三、其他补充事宜应采购人要求因有中标人弃标,按招标文件中兼投不兼中要求调整中标供应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联系方式:04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 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100-05916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2******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庄林路中标(成交)金额:38.00(%)
包组编号:005******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供应商名称:盘锦经济开发区兴晟汽车修配厂******街道赵家村1-16-81-3中标(成交)金额:68.00(%)
包组编号:002******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5******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2******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
服务类******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C******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现有公务用车130台(含10台摩托车),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服务要求:(1)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供应商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2小时之内响应。(2)中标供应商须按车辆派修单进行维修。无车辆派修单而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3)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4)维修时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小项修理不超过6小时,大修车辆5天内完成,专项车辆维修一般故障不超过12小时。(5)服务明细: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车辆大修、各级维护保养和小修、专项维修、故障排除和维修救援、补胎、搭火、检测服务、安全检查、充电等服务。(6)更换配件要经采购单位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配件采取旧件回收,修理厂家应予配合,否则按未换件处理。(7)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等。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服务标准: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包组编号:005******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
服务类******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定点服务(C******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现有公务用车130台(含10台摩托车)提供维修服务。本次服务为标包005,服务车辆数为20辆。服务要求:完全满足甲方的各项服务内容及要求。(1)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我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服务任务后保证维修人员在30分钟之内响应。(2)我公司按车辆派修单进行维修。无车辆派修单而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自行负责。(3)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我公司负责免费更换。(4)维修时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公司能够保证工期,小项修理不超过6小时,大修车辆5天内完成,专项车辆维修一般故障不超过12小时。(5)服务明细: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车辆大修、各级维护保养和小修、专项维修、故障排除和维修救援、补胎、搭火、检测服务、安全检查、充电等服务。(6)更换配件要经采购单位认定和批准后进行,配件采取旧件回收,我公司给予配合,否则同意按未换件处理。(7)汽车配件、配件材料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使用“三无”产品,不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等。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服务标准: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更正日期:2024年9月20日 10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应采购人要求因有中标人弃标,按招标文件中兼投不兼中要求调整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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